跨性别选手参赛——包容和公平的选择?
2014年,印度短跑运动健将杜蒂·钱德(Dutee Chand)在亚洲青年田径锦标赛上获得了200米和4×400米接力赛的冠军。原本夺冠的她有希望参加英联邦运动会,但由于她在200米短跑中的出色表现——23.74秒,她被检测出睾酮激素过高,于是印度田径协会取消了她参加英联邦运动会的资格。 针对钱德的案例,国际田联委托学者贝蒙和卡尼尔发布了论文《雄性激素水平与田径成绩关系》,文章结论是,游离睾酮水平高的女性,在400米、400米栏、800米、掷锤和撑杆跳比赛中,表现比水平低的女性运动员要好,也即高睾酮水平的女性运动员拥有显著的身体优势。2018年,国际田联宣布:睾酮水平低于5 nmol/L的运动员才可以参加女子项目,高睾酮的女运动员必须服用药物降低睾酮水平后参赛。 但允许跨性别选手通过抑制睾酮水平参加女子比赛,是否是对女性体育运动公平性的损害? 针对利亚·托马斯夺冠事件,《经济学人》社论认为,跨性别女性参加女子运动几乎毫无公平可言,因为男性青春期时期的发育会赋予选手巨大优势,而无论怎么训练或怎么有天赋,都无法让女性运动员抹平这些差距。 弗洛伦斯·格里菲斯·乔伊纳的 100 米短跑世界纪录保持了三十年。但有着相同成绩的男性选手,甚至都无法参加奥运会。2016 年美国的一场高中赛事,100 米决赛的八名男孩中就有四名跑得比乔伊纳更快。而在东京奥运会中,牙买加短跑女飞人汤普森以10秒61的成绩夺得女子百米冠军,这个成绩甚至都达不到男子百米的参赛资格(10秒05)。 男性选手的优势基本源于睾酮,这是一种强效的合成代谢类固醇。男性正值青春期时,睾酮水平会急剧上升。多年来,在国际奥委会的引导下,许多体育机构都希望只要让选手服用抑制睾丸激素的药物,就能允许跨性别女性参加女子比赛。东京奥运会上,作为全球首位由男性变为女性参加奥运会女子比赛的跨性别运动员,新西兰43岁变性运动员劳拉•哈伯德(Laurel Hubbard)参加女子举重87 kg以上级比赛。 但科学表明,经过性别重整手术或交叉激素治疗的变性女性,依然可以保持其变性前的男性运动优势特征,因此,允许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的规定在体现对跨性别运动员包容的同时,却给同场竞技的其他女运动员带来不公平,抑制成年人体内的睾酮无法抵消男性在青春期获得的优势。 即便任何个体都有选择性别的权利,即便体育运动要尊重个体的自我认同,但在包容之前,是否应当保护体育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