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三部曲哪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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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刚才提到的三部小说,她还写过三部作品,即《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她依赖这寥寥几部作品,声名稳固。她等了很久才能出书,但一出版,迷人的天赋就获得了认可。此后不少卓越人士齐声赞美她。我只引述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话,颇合他一贯的慷慨作风:“那位小姐具有描述寻常人生各种瓜葛、情感和角色的才华,我觉得我没见过更了不起的。壮观热闹的大场面我可以写得不输任何人,但我缺乏细腻优美的笔触使平凡的事情和人物因描写真实、情感真切而变得有趣迷人。”

说也奇怪,司各特竟没提到简·奥斯汀最宝贵的才华:她的观察力极其敏锐,她的感想可以启迪人心,她的幽默感更使其观察饶富意义,给她的观点带来了端庄又活泼的特性。她的视界很狭窄,所有的书写的都是同类的故事,人物也没有很大的变化,可以说是由不同观点看到的同一批人物。她有高度的常识,比谁都知道自己的局限。她的人生经验仅限于乡间社会的小天地,她只要谈那些就够了。她只写自己知道的事。有人注意到,她从不试图再现只有男性在场时的谈话,因为她肯定从未听过。

她同意当时普遍流行的看法,从她的书和信件中可以看出,她对于时下状况相当满意。她不怀疑社会区别的重要,觉得有贫有富很自然。绅士的小儿子担任神职,获颁丰厚的家庭收入,衣食无缺;年轻人为国王服兵役,靠有权有势的亲戚获得晋升;女性的责任是嫁人,当然是为爱结婚,但也要有令人满意的财务条件。这一切都是通则,看来奥斯汀小姐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她家跟教士和地主乡绅有关,她的小说并未描写其他阶级。

她的作品部部精良,而且每一部都有忠诚甚至狂热的爱慕者,所以很难决定哪一本最好。麦考利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她最伟大的杰作;另外几位同样著名的批评家则比较喜欢《爱玛》;迪斯累里读《傲慢与偏见》读了十七遍;今天有很多人觉得《劝导》是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许多读者公认《傲慢与偏见》是她的代表作,所以我想我们不妨接受他们的判断。一部作品成为经典,不是因为批评家加以赞美、教授加以阐释、大学课堂加以研究,而是因为一代一代的许多读者爱读,从中得到乐趣,精神上受益良多。

无论正确与否,我自己认为《傲慢与偏见》整体上可以说是这些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本。《爱玛》的女主角太势利眼,我看了很不高兴;她对于社会地位低于她的人太高高在上,而我对弗兰克·丘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的恋情实在提不起特别的兴趣。简·奥斯汀小姐的小说只有这一本我觉得太唠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男女主角范妮和埃德蒙是叫人受不了的假道学;我反而同情缺德、活泼、迷人的亨利和克劳福德。《劝导》具有罕见的魅力,要不是有在莱姆里杰斯的科布所发生的那段插曲,我不能不说它是六部中最完美的。

简·奥斯汀在构造非凡人物的事件上确实没什么特殊才华,我觉得下面这个情节的构思就很笨拙。路易莎·玛斯格鲁夫登上几级陡陡的台阶,在她的仰慕者温特沃斯船长的保护下往下跳去。他没抓住她,她头着地跌倒,失去了知觉。书上说他习惯在“让她跳离”梯凳时伸出双手去扶她,如果他这样做,她不可能上梯超过六英尺,而且往下跳时不可能头着地跌倒。反正她会摔到健壮的海军情人身上,就算吓一跳,也不太可能受伤。不知怎么她竟不省人事,引起一番纷扰,简直叫人无法置信。人人都方寸大乱。参加过战斗且靠战利品横财发迹的温特沃斯船长也吓得瘫痪。所有相关人士接下来的举动简直像白痴,很难相信能坚忍接受亲友病痛和死亡的简·奥斯汀小姐不会觉得他们的举动愚蠢到极点。

一位博学又机智的批评家卡洛德教授说简·奥斯汀没有办法写故事,他解释说他所谓故事是指一连串浪漫或不寻常的事件。不过简·奥斯汀的才华本来就不在这方面,而她想做的也不是这个。她太有常识,心性太活泼,反而不可能浪漫,她对不寻常的事没有兴趣,比较注意寻常的事。她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嘲讽的反话和戏谑的如珠妙语化寻常为不寻常。我们大多数人所谓的故事是指一则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的连贯一致的叙事。《傲慢与偏见》的开场很恰当,两位青年男士跟伊丽莎白·班纳特及其姐姐简·班纳特两姐妹的爱情原是小说的主题,他们在故事开头上场,最后他们结婚,故事便恰当收场了。这是传统的大团圆结局。这种结局引起世故人士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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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啦,许多婚姻真的不太幸福,也许大部分如此,而且婚姻并非结局,只是进入另一个人生常态罢了。很多作家的小说都以结婚开始,刻画这桩婚姻的结果。那是他们的权利。但单纯的人把结婚看成小说的圆满结论,我认为该为他们说几句话。我想他们有此看法,是因为深深感觉到男女结合实现了他们的生物功能;在导向这个高潮的各步骤——爱意发生、遇到阻碍、误解、公开告白——所自然感受的兴趣或关心,如今转向其结果,亦即他们的子嗣,也就是未来的世代。对大自然而言,每一对男女只是长链上的一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唯一的重要性是可以让另一个环节加上去。这是小说家为大团圆结局提出的正当理由。简·奥斯汀的作品中,知道新郎有可观的房地产收入,可以带新娘住进豪宅,周围有大花园,屋里摆满昂贵典雅的家具,更是大大增强了读者的满足感。

我觉得《傲慢与偏见》是一本结构非常好的书。事情自然而然一件接一件,人的或然率意识一点都未受冒犯。伊丽莎白和简教养这么好,言行举止这么恰当,她们的母亲和三个妹妹却这么平庸,也许有些奇怪;可是这一点对于简·奥斯汀所叙述的故事却是不可或缺的。我暗自纳闷她为什么不把伊丽莎白和简塑造成班纳特先生跟前妻生的女儿,把书中的班纳特太太描写成后妻,亦即三个小女儿的母亲,借此免掉这个缺憾。笔下的女主角之中,简·奥斯汀最喜欢伊丽莎白。她曾写道:“我必须坦白承认,我认为她是有史以来书报上出现过的人物中最讨人喜欢的。”有人认为她本人就是伊丽莎白的原型,若是如此,她确实把自己的愉悦个性、兴致和勇气、机智和敏捷、通情达理和正当情感都给了伊丽莎白;我猜她刻画恬静、慈和、美丽的简·班纳特时,心中想的是她姐姐卡桑德拉,这想法应该不算唐突。

达西大体被视为可怕的无赖。他的第一项过失是跟一伙人参加公开的舞会时不肯跟不认识或不想认识的人跳舞。这不算可恶的大罪。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确实傲慢得不可原谅,不过自负——对出身和财富的自负——是他主要的性格特点,没有了这一点根本没故事可说了。而且他求婚的态度让作者简·奥斯汀有机会写出全书最精彩的一个情节;我们可以想象,奥斯汀凭借日后得到的经验,说不定能以另一种方式指出达西的感情,挑起伊丽莎白的反感,却不必借他之口说出不太可能说的话,让读者大吃一惊。

凯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形象可能有点夸张,但我觉得还在喜剧容许的范围内。比起日常生活来,喜剧看待生活的角度更为活跃,也更为冷静,些许的夸张(也就是诙谐)常常不算什么缺点。谨慎地添点诙谐的成分,就像草莓撒上一点糖,很可能使喜剧更加可口。提到凯瑟琳夫人,我们不要忘记在简·奥斯汀的时代,阶级使得富贵人士对于处境比他们低的人有极大的优越感,寄望人家对他们怀着至高的敬意,事实上人家也是如此待他们的。如果说凯瑟琳夫人把伊丽莎白当作白种穷鬼,不屑一顾,我们别忘了伊丽莎白对于嫁给律师丈夫的菲利普斯姨妈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年轻时代距离简·奥斯汀写小说已隔了一百年,我认识几个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其自尊自大即使没那么引人侧目,跟凯瑟琳夫人也并不相差多少。至于柯林斯先生嘛,即使今天谁没认识几个又自大又趋炎附势的人呢?

没有人觉得简·奥斯汀是了不起的文体家,她的语言平实而不做作。我想从她的句子里可以看出约翰生博士的影响。她倾向于使用源自拉丁语的词汇,而非日常的英语词汇。这使得她的词汇带有一点拘泥感,倒也不讨人厌;说真的,往往使如珠妙语更有力。恶毒的话更有不苟言笑的趣味。她笔下的对话非常自然,就是把人家说的话如实写在纸上。可对于我们而言,则似乎显得有点做作。所以我们假定18世纪末年轻女孩子交谈必是以现在人会嫌矫揉造作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

简·班纳特谈起情人的妹妹们,曾说:“她们对于他跟我认识这件事一定不友善,这一点我不惊讶,因为他在许多方面都可以做更有利的选择。”我愿意相信她原本就是这样说话,但我承认,这颇费精神。

我心目中这本迷人作品最大的优点是:其可读性非常高——比某些更伟大、更著名的小说更可读。司各特说得没错,简·奥斯汀小姐专门描绘平凡的东西,日常生活的牵扯、情感和人物;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发生,可是你读到一页末尾,会急着翻书,想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接下来还是没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嘛,你还是同样焦急地翻到下一页。

这篇论文完成后,有一天我傍晚赴宴,恰好坐在一位女士旁边,她跟简·奥斯汀哥哥的后代有亲戚关系。读者记得吧,这位哥哥继承了一位表亲在肯特郡和汉普郡的大笔产业,照立嘱人的遗嘱必须改姓奈特。他有几个女儿,其中一位名叫范妮,是简·奥斯汀最疼爱的侄女。她长大后嫁给了爱德华·纳希布尔爵士。他们的儿子则升为贵族,获得了布雷伯恩勋爵的封号。我们边吃边谈,话题转到简·奥斯汀身上,邻座的女士跟我说,她这位亲戚有一封纳希布尔夫人寄给她妹妹赖斯太太的信,从未发表过,信上曾谈到有名的姑姑。我当然一心想看那封信,不久好心的女士就寄了一份抄本给我。内容令人吃惊,正是那个时代的典型风格,有独树一帜的趣味性,我觉得该公之于世。我求得纳希布尔夫人的直系后裔布雷伯恩勋爵的允许,现在得以发表(加粗的正楷字代表她曾画线的字)。

由信件开头的字句可以猜出赖斯太太曾听人说起一些有损她姑姑简·奥斯汀良好教养的话,感到很不安,就写信问姐姐那些事有没有可能万一是真的。纳希布尔夫人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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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宝贝,依据很多证据,简姑姑确实不如她那种有才华的人所该有的那般文雅,她若活在五十年后,许多方面会更适合我们比较文雅的品位。她们并不富有,她们主要来往的人物出身并不高,换句话说,只不过是二三流货色,当然她们虽在智能和智性素养上优于别人,就文雅而言却跟他们同一水平——但我想她们后半生跟奈特太太交往(她很疼她们,对她们很好),应该大有改进。简姑姑很聪明,不可能不收起种种“俗气”(如果这个词汇能容许的话)的表征,教她自己更优雅,至少跟一般人交往的时候如此。

两位姑姑(卡桑德拉和简)都是在完全忽略社会风俗(我是指时尚等方面)的情况下长大的,如果不是父亲的婚姻把她们带进肯特,加上奈特太太又那么好心,常常让其中一位姐妹住在她家,那她们虽然本身聪明怡人,还是会跟不上良好社会的风尚水平。你若讨厌听这些,请你原谅,但我觉得话在笔尖,自然而然道出了实情。现在已经快到更衣的时间了……

……我是你挚爱的姐姐。

范妮·C·纳希布尔

可见你尽管能轰动全世界,很遗憾仍不能打动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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